• 05/28/2025
    2025年是《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为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的认知,增强金融知识普及力度,5月24日,由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主办、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具体承办的以 “藏锁千载守珍宝、存保万家护安康”为主题的《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非遗话存保”宣传活动成功举办,社区居民和浦发客户参加本次活动。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金融稳定处二级调研员王书碧致辞中,对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多年来在存款保险工作中的工作成果给予肯定。她强调,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障存款安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宣传工作,提升公众认知水平,是金融行业、金融从业者践行金融为民的初心与承诺。 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治龙作为藏锁非遗收藏人,将藏锁的起源、发展历程、后续期望一一展示,他表示,“藏锁”寓意千年文明对财富的珍视与守护,“存保”彰显新时代金融为民的担当与承诺。十年来,存款保险制度正如一把“金钥匙”,在人民银行的统筹推动下,为千家万户的财产安全筑牢“安全锁”。 活动...
  • 05/28/2025
    5月26日下午,由西藏自治区金融学会主办、浦发银行拉萨分行承办的“雪域金融讲堂”圆满落幕,本次讲堂以“科技赋能金融 创新驱动未来”为主题,邀请上海科创银行行长陆珏进行专题讲座。人行西藏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春桥出席讲堂并讲话,浦发银行拉萨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赵晋义作开场致辞,人行西藏分行、辖内各金融机构近100人参加讲座。 王春桥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学以致用,将先进理念和技术经验转化为本地方案;要主动作为,借鉴区内外行业发展成功经验,努力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机制,提升科技领域贷款投放力度;要苦练内功,金融机构要抢抓科技金融发展机遇,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组织架构,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体系,大力促进科技金融企业在藏发展。 赵晋义在致辞中提到,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清洁能源基地,正加速融入“数字中国”战略布局,亟需以科技金融为抓手,培育新质生产力,激活区域经济活力。期待通过“雪域金融讲堂”交流平台,能够凝聚行业智慧,探索出一条符合高原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路径——既要...
  • 05/23/2025
    5月14日-16日,浦发银行拉萨分行联合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党校淬火 思想登高”党员党性提升暨党员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赵晋义参加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班走进自治区党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授课、案例教学、分组研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往深处走、往实处走、往心里走。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对党章、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权威、党支部工作条例、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西藏自治区十届七次全会精神进行专题解读,围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案例教学,并聚焦总行战略转型要求和拉萨分行争先进位进行分组讨论。 在开班式和研讨期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赵晋义强调:一是党员是我们的第一身份,要将党性原则融入灵魂、践于行动。在工作实践中,以“我奉献”的情怀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以实际行动书写对党的忠诚。二是把工作当成事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深刻认识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深刻认识游离于组织之外的严重危害,像爱护家一样爱护组织、爱护拉萨分行...
  • 04/10/2025
    本报记者 仇兆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适度提高注册资本金最低要求,夯实货币经纪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优化调整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增加财务状况、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从业人员比例等要求,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 《征求意见稿》明确,货币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优化调整经纪业务品类,允许货币经纪公司开展黄金市场交易的经纪业务。规范数据提供服务,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服务。 明确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对于有业务准入要求的必须取得相关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的许可或备案。明确经纪服务对象是金融机构,已获得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市场准入,并且是相关交易品种的合格投资者。明确经纪业务各环节的合规管理要求,...
  • 04/10/2025
    本报记者 仇兆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主要服务于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相关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依托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交易客群、客户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责任数据,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为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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