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仇兆燕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部分商业银行借助外部互联网平台发放贷款的互联网助贷业务快速发展,主要服务于个人消费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相关互联网平台运营机构依托相对成熟的消费场景、交易客群、客户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责任数据,与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在协助商业银行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贷款服务、提升贷款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互联网助贷业务存在权责收益不匹配、定价机制不合理、业务发展不审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完善等问题。为推动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规范有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制定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