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惠民保要厚植为民情怀

发布时间: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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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规范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以下简称“城市商业医疗险”)业务,推动其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其中,《通知》强调,城市商业医疗险要厚植为民情怀,突出普惠定位。

从定位上看,城市商业医疗险由保险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市场化运作,是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适应地域性医疗保障需求的有益探索。因此,发展城市商业医疗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为民情怀贯穿于业务的全流程、各环节。

从实践来看,作为一种普惠性质的商业健康险,城市商业医疗险具有低门槛、低保费、高保障等特点。自2020年以来,城市商业医疗险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已有30个省份推出了近200款产品,累计参保人次平均维持在1.5亿,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时的负担。特别是在满足人民群众的优质医疗保障需求方面,截至2024年,超过90%的城市商业医疗险产品包含特定高额药品理赔责任。从创新药品纳入的绝对数量来看,2021年至2024年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2024年药品纳入数量达到672个。

随着人们对就医质量、就医体验和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在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创新药械不断涌现、医保支付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包括城市商业医疗险在内的商业健康险的风险保障和费用补偿功能逐渐被放大。同时,在快速扩张过程中,城市商业医疗险也面临较大的可持续性风险。

因此,发展城市商业医疗险,厚植为民情怀是核心要义。这不仅是对金融工作的人民性的具体践行,更是城市商业医疗险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未来,保险公司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可及可信、可保可赔、可感可知。

首先,在产品宣导方面,要向社会公众全面准确解读产品的功能与作用,向投保人清晰地阐明该产品的普惠功能与商业属性。不能进行片面宣传或夸大宣传,避免公众对产品功能产生错误认知。例如,不能只强调产品的高保障而忽略其商业性质和可能存在的免责条款等。

其次,在产品开发方面,要围绕人民群众的优质医疗保障需求,优化产品供给。其中,及时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责任范围是重要方面。未来,在精准定价的基础上,还应持续关注医疗领域的发展动态,不断丰富保障内容。

最后,在理赔服务方面,要提高理赔效率,确保在投保人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增强公众对保险的信任。例如,通过基本医保商保一站式结算,提高服务的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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